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2-11-29
本報訊 十四屆縣委第四輪巡察啟動以來,臨猗縣不斷創新巡察方式方法,采取“常規、聯動、專項”相結合的方式,緊扣鄉村振興主題,聚焦“村民關心什么,就重點巡察什么”,將6個鄉鎮10個村的村集體“三資”管理納入本次專項巡察,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推動全縣村級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以巡促改。巡察組完成進駐后,第一時間召開黨員群眾代表座談會,傾聽民聲民意;詳細查閱會議記錄、政策匯編、財務賬簿等資料,通過個別談話、下沉調研等方式,核實存疑問題。針對巡察發現的北景鄉某村將收取的108萬元機動耕地租金,未按規定為村集體提取的公積公益金全部分發給村民的問題,下發整改建議書。該村收到立行立改建議書后,即刻調整分配方案,迅速落實整改,為集體追回公積公益金20.213萬元。
以巡促治。巡察組對部分村集體經濟存在問題的深層原因進行分析,發現不同程度存在著村級黨組織軟弱渙散,特別是跨屆遺留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等問題。針對問題,巡察組緊緊圍繞村級黨組織職責,看履職盡責情況,著力發現黨組織作用發揮情況;圍繞產生問題的原因,看村級黨組織對往屆支村委工作延續落實情況,著力發現村黨組織程序運行情況。專項巡察組先后進駐10個村,發現被巡察村存在工程長期掛賬,應收應付不及時等問題,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建議,督促其限期整改,為村集體挽回經濟損失94萬余元。
以巡促建。巡察組緊盯“三資”管理中的重點難點焦點,看被巡察黨組織年度財務計劃安排和集體經濟收益及其經營管理使用情況,著力發現村“三資”管理方面執行上級各項工作制度、政策規定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巡察發現,某村2019年修建村水泥路的工程款在已付清的情況下,賬上仍掛有14萬待付工程款問題;10個村不同程度存在以財務管理代替“資產管理制度、資源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三資”管理制度,缺少集體收益管理、集體資源承包等關鍵制度。被巡察村級黨組織正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以巡促建,完善相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迅速補足壯大村集體經濟的短板弱項,保障“三資”管理各項工作規范有序,真正讓村集體資產資源明明白白,產生更大的收益、惠及全體村民。 (吳冰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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